以誠信、透明和擔當鑄就可持續成功
秉承“投資人第一”的原則,將投資人利益置於第一優先
申請流程
EB-5的整個申請流程需要由專業律師代理完成。具體步驟如下:
1. 提交投資移民申請I-526E
首先申請人需要向移民局遞交“外國企業家投資移民”I-526E申請,同時附上個人資料、資金來源、項目情況、創造就業等證明文件。
2. 獲得臨時綠卡
在I-526E獲得批準以後,與其他移民簽證類似,投資移民申請人可以開始申請“有條件綠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又稱“臨時綠卡”): 若申請人不在美國境內,申請人必須申請移民簽證並且在美國領事館進行移民簽證的面試進行身份調整,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內,申請人可以向美國移民局遞交調整身份的申請表(I-485)。一旦身份調整獲得批準,申請人即會獲得有效期為兩年的“臨時綠卡”,該綠卡和永久綠卡享有相同的待遇。申請人的直接親屬(即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作為受益人同時申請調整身份。
3. 申請永久綠卡
在臨時綠卡滿兩年之前的90天內,申請人必須並向美國移民局遞交“外國企業家要求去除有條件身份申請”I-829申請,申請費為3835美元。如果過期而未申請,申請人將會被納入驅逐程序的名單。如果申請人滿足移民局對於EB-5的所有關於資金和就業崗位的要求,I-829會得到批準,獲得永久綠卡,成為合法永久居民。